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,现有执业律师16名,均毕业于国内著名大学,多数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。本所具有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颁发的“外国投资项目咨询、代理资格,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律师司、国家计委政策研究所颁发的”国家基本建设招标、投标法律事务代理资格,在海商海事、外商投资、知识产权等法律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。
本所以高素质的专业律师团队为核心,以科学的管理为手段,形成了团结、高效、以客户为中心的律所文化。我所曾四次被上海市司法局评为“上海市文明律师事务所”,三次被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政府评为“卢湾区文明单位”。中共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多次被上海市卢湾区司法局评为“卢湾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党支部”。本所潘军主任自1999年起,被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政府聘为政府法律顾问。